發布會現場
7月26日,貴州省政府新聞辦在貴陽召開貴州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貴州省林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孫福強出席發布會并介紹《實施方案》中林木采伐管理方面的新規定。
貴州省林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孫福強
林木是可再生資源,科學合理采伐林木,是加強森林可持續經營,有效提高森林質量的主要措施和必要手段。此次改革圍繞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貫徹國家關于林木采伐的分類經營管理原則,對采伐管理制度進行優化和創新。充分發揮商品林的經濟屬性,把林木經營自主權交還給經營者,依法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維護群眾權益,促進林農增收。同時,強調加強公益林、天然林保護,充分發揮公益林的生態功能。具體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實行林木采伐限額5年總控。
針對林木采伐限額不能跨年度使用造成限額使用不充分的問題,對林業經營主體一次性下達5年采伐指標??偪仄趦?#xff0c;林業經營者可以根據林地生產經營狀況和市場情況自主確定采伐量。同時拓寬省級不可預見性采伐限額使用范圍,用于保障樹種結構調整、國家儲備林建設、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以及生物防火阻隔網建設、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采伐等需要。
二是推進林木采伐“減證便民”。
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探索人工商品林由經營者自主確定采伐類型、方式,人工商品林中的成過熟林及時進行采伐更新。實施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諾制審批和皆伐作業按面積審批制度,對告知承諾方式審批的,取消伐區設計、伐前查驗等程序。將林木采伐限額指標分配、林木采伐許可申請和審批及采伐監管情況納入政府公開事項目錄清單,讓林木采伐管理更便捷、更科學、更透明。
三是明確地方政府監管責任。
地方政府要用好用足林木采伐限額,將依法采伐的木材納入地方政府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滿足森林經營者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不得以各種名義禁止或限制合法的林木采伐,確需禁止或限制的,應依法對權利人給予補償,切實保障林木所有者權益??h級林業部門要加強林木采伐與更新的監管,不能“一采了之”,要及時科學更新鄉土樹種和經濟效益好的樹種,實現森林資源永續利用,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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